倪洪涛,1974年生,河南禹州人,法学博士,中国致公党员。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兼任湖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湖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湖南省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上海建纬(长沙)律师事务所律师、湘潭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湖南省大学生申诉委员会委员,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。曾任湘潭大学校办副主任、湘潭大学法律顾问、湘潭市第十一届政协常委、中国致公党湘潭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委。2008年度“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”,2009年入选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,2010年入选湖南省新世纪“121”人才工程培养对象,2011年入选湖南省“百人工程”学者。